医药类学院2021年专业带头人、教研室和实验室
教学专项检查考核专家会审推荐评优结果
(通讯员 张芡)评审专家以“公平、专业特殊性、专业均衡发展”为原则,以现场检查考核得分为依据,同时考虑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的情况对专业带头人、教研室和实验室进行推荐评优;专业带头人于当年通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直接认定为优秀;经专家充分讨论后形成统一意见,现将推荐评优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部门和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之内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医学部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2653031(纪检监察室)
2278398(医学部教学科研科)
医学部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医药类学院2021年专业带头人、教研室和实验室教学
专项检查考核推荐评优结果
类别 | 所属教学单位 | 名称 | 评优指标 |
专业带头人 | 临床学院 | 临床医学 | 2 |
医学影像检验与康复学院 | 医学影像技术 | ||
教研室 | 基础医学院 | 组织胚胎学 | 6 |
临床学院 | 中医学 | ||
护理学院 | 社区护理 | ||
医学影像检验与康复学院 | 医学影像诊断 | ||
药学院 | 药物化学与药物分析 | ||
公共卫生学院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
实验室 | 医学影像检验与康复学院 | 医学影像检验与康复实验室 | 1 |
注:预防医学专业考核评分为满分,但由于指标有限,专业带头人主动申请放弃评优。
一审:雷丽,二审:王彬,三审:李勇